2026/02/23 09:35
雲林縣稅務局提醒,財政部身心障礙者免使用牌照稅放寬條件,符合資格者可儘速申請。(記者黃淑莉攝)
新制上路,每年最高可省1萬1230元!無駕照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新制放寬條件,二親等以內親屬不用與身心障礙者同戶籍也能申請免使用牌照稅,即日起開放申請。
雲林縣稅務局指出,使用牌照稅法原規定,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的身心障礙者,二親等以內親屬車主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的車輛,必須車主與身心障礙者同一「戶籍地址」,才能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,但考量身心障礙者可能由非同一戶籍的親屬照顧並使用車輛,為保障身心障礙者需求,財政部重新修正並於1月28日公布。
稅務局表示,修正後只要「車籍地址」與無駕照身心障礙者戶籍地址相同,且車輛實際供其使用,即可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,每一身心障礙者以1輛為限。
稅務局強調,免徵金額維持汽缸排氣量2400CC車輛的稅額1萬1230元為限,超過部份仍依規定課稅,另使用牌照稅是按日計徵,符合新修正規定的車主,可儘速向車籍所在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,越早申請越早享免稅優惠,提醒符合新規定民眾把握新制上路時機,儘速辦理,以免權益睡著,相關使用牌照稅問題,可撥打0800-000321、0800-556969洽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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