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/06/04 06:00
施姓婦人8年前在新北市新莊區購買一輛中古機車,分期付款繳納尚未結束時,機車行就歇業,老闆不知去向,她不知剩餘款項要繳給誰,欠著不管繼續用車,豈料8年後吃上竊盜罪官司,警方呼籲民眾如有遇到類似狀況,債款千萬別擺爛。
桃園警分局龍安派出所警員陳柏儒、施冠廷,2日晚上在桃園區中山路巡邏時,發現49歲施婦騎乘的機車已通報失竊,員警趁停等紅燈時攔查,施婦得知自己成了竊嫌非常驚訝,她頻頻喊冤說:「我沒有偷車!」警方調查,原來施婦買車過程是一筆糊塗帳。
警方查出,施婦98年委託友人到新莊區一家機車行購買中古機車,雙方約定分期付款結束後才能過戶到施婦名下,她原本依約還款,付到最後幾期,機車行卻突然倒閉。
施婦未付完餘款,仍繼續用車,因剩餘車款不多,原車主原本沒打算追究,但這幾年一直收到驗車單、罰單,不知買車人是誰,因此才報警失竊;施婦被帶回警局雖然喊冤,警方也只能依竊盜罪嫌送辦。
資料來源引用:https://is.gd/LCFz0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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